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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採取「苍鹭」执法行动,揭发有非法销售电子烟集团,涉嫌以贪污贿赂手段,运送电子烟产品予客户,经深入调查并徵询法律意见后,今日(10月13日)落案起诉集团主脑及物流公司职员共八人,涉案贿款共约37万元。 其中三名被告为张维艇,41岁,电子烟网店经营者,其妻陈美君,38岁;以及苏永成,37岁,该网店的仓务员。 另外五名被告为顺丰速运(香港)有限公司(顺丰)职员,即顺丰站主管蔡俊斌、顺丰站助理苏美欣及锺烁莹,以及收派员吴国汉及黄荣华
廉政公署昨日(10月8日)落案起诉一名侍应,控告她涉嫌向两名劳工处职员提供总值350元的超级市场礼券及现金,行贿对方协助她向其前僱主申索工资及遣散费,遭劳工处职员拒绝。 丁淑芬,52岁,被控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0月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劳工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被告于2012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受僱于一间饮食集团。至2024年8月
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警长与一名保险代理涉嫌招揽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充当傀儡保险代理及投保人,以虚假资料作出20项投保申请,诈骗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合共约300万元。六名涉案人士星期一(10月6日)被廉署落案起诉。 林显豪,36岁,警长,被控21项罪名,即20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及第159A条。 另外五名被告年龄介乎29岁至45岁,分別被控一
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启德体育园建筑项目工程分判商,串谋一名商人伪造帐目逃税逾1,460万元,今日(10月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0个月,并遭颁令须向政府赔偿涉案税款。项目总承建商职员早前承认收贿100万元,候判期间因病离世,因此法庭只处置涉案贿款而沒有就其罪行判刑。 姚树稳,63岁,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董事兼股东,被判入狱10个月。他另被颁令须向政府赔偿逾1,460万元,即上述罪行令税务局少收利成的利得梲税款。 同案被告姚顺全
廉政公署昨日(10月2日)落案起诉一名前银行职员及一名中介,控告二人涉嫌串谋收受贿款逾13,000人民币,折合约15,000港元,以协助该中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该银行职员又涉嫌以相类贪污手法行贿一名同事,但遭对方拒绝。 陈晋熙,30岁,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时任高级银行业务主任;及张玲,29岁,深圳玲科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玲科)董事兼股东,同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对分判商夫妇,控告二人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诈骗一个半山私人住宅建筑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二人今日(9月3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8个月,涉案妻子获判缓刑24个月。 韩生,53岁,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书;及其妻子罗燕妮,49岁,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暂委法官香淑娴判刑时指,案件属单一事件,两名被告重犯机会不高,对行业影响不大,而被告实际
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一直与不同的专业团体及行业机构合作举办专题研讨会,向商界推广良好管治及专业诚信。中心将于10月份举办的主要研讨会活动如下: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住宅单位租客,控告他涉嫌以1,0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要求对方向地产代理公司隐瞒他违约,以免却支付「挞订」赔偿16,000元。 杜渡,48岁,上星期五(9月19日)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9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经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一名地产代理安排,于2022年11月6日早上参观大围一个「放租」住宅单位。被告与业主即场
廉政公署昨日(9月15日)落案起诉一名室内设计公司董事妨碍司法公正,控告他涉嫌串谋他人诱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举报。 张志安,29岁,次元空间装修设计有限公司(次元空间)董事,被控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9月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2月19日,串谋一名男子妨碍司法公正,说服及诱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举报。 案发时次元空间是一间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员,向水务署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配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四名被告今日(9月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 刘浩基,44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以及竣才三名时任僱员,即文员李颖图,34岁;及杂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同41岁,今日承认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法官谭思乐将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判刑,各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八名商厦承建商员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八名被告早前相继认罪,当中一名管工今日(9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 邓宇程,44岁,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早前承认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时称,本案案情严重,被告联同多名人士诈骗僱主,严重打击本地劳动市场及工人士气,削弱香港廉洁之都的美誉。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物业代理,今日(9月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贿赂其上缐分行经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并虚报值勤记录以诈骗公司薪金逾58,000元。 黄民斌,31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 前物业代理,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以及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裁判官刘淑娴将黄民斌还押惩教署看管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发时,黄民斌是美
两名遭廉政公署起诉的冷气分判商工人,今日(9月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与一名「工头」串谋,向政府北区社区健康中心发展项目的工人收贿共逾30万元,分別被判囚及缓刑。 谢树康,65岁;及何汉基,54岁,同为大地科联企业有限公司(大地科联)前工人,今日承认共三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谢树康被判入狱七星期,并遭颁令须向大地科联归还其获分贿款,即13,500元。裁判官梁雅忻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八名商厦承建商员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继五名管工及建筑工人早前认罪,余下三名被告今日(9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亦承认欺诈罪名。 被告分別为邓宇程,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陈天翰,实力工程前管工;黎宇桥,实力工程时任工地行政主任;以及五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施国成、庄锦雄及麦志健。 八人年龄介乎35至58岁,共承认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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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今年继续担任香港董事学会主办的「董事研讨会」的支持机构,并鼓励公司董事、高级行政人员及企业管治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是次活动。
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有银行职员协助不法集团签发虚假银行文件,讹称数间声称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370亿港元,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该等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五名被告中三人早前认罪,今日(8月11日)再多一名前银行经理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 梁浩贤,39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今日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同案另外两名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胡文浩及陈德政,同38岁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区域经理伙同三名不同职级的下缐代理,讹称多名客户投保,保单申请由最低职级的下缐代理经手处理,串谋诈骗该保险公司佣金、上缐佣金、花红及奖金共逾140万元。该名前区域经理及两名下缐代理今日(8月1日)在区域法院判囚20至41个月。 四名被告为许艺馨,61岁,富通保险有限公司(富通保险,现称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周大福人寿))前区域经理;两名富通保险前营业经理黄凤仪及余尚伟,分別66岁及40岁;以及周静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服装制造商前行政助理,控告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使用虚假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维修工程费用共约48万元。被告今日(7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0个月零3日。 庄萃君,33岁,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前行政助理,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裁判官施祖尧在判刑时指,被告利用僱主的信任,有计划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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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设计顾问公司职员早前承认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间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被告今日(7月3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三个月。 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前市场推广主任,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裁判官陈志辉判刑时指,以六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其背景报告及已偿还
一名被廉署通缉的上市公司前主席,今日(7月29日)返港投案,明日(7月30日)将被带往法院应讯。被告涉嫌与该上市公司的时任高层人员,藉总值逾3.3亿元具欺诈成分的物业交易,抬高上市公司的利润及资产,串谋诈骗该上市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郦松校,59岁,中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新集团,现称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前主席,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明日将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早前就涉及中新集
廉政公署(廉署)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星期三(7月23日)採取代号「槓桿」的联合行动,打击一个运作精密的犯罪集团,怀疑以贪腐手段「造市」,操纵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备註1及2) 在联合行动中,廉署与证监会人员搜查了合共14个地点,包括涉案上市公司及多间持牌证券行的办公室。廉署亦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拘捕该上市公司的一名前主席及一名前执行董事。(备註3) 被捕人士涉嫌串谋使用载有虚假资料的文件,包括上市公司内部文件及公告,讹称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一名「工头」,控告他向一名起重机操作工人索取每天100元至200元贿款,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被告今日(7月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半年。 许伟国,39岁,新领海机械行有限公司(新领海)前「工头」,早前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时指,本案罪行性质严重,被告贪婪压榨下属,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案发时,新领海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职员,控告他向一名经纪公司董事索贿,为对方客户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涉及保费逾2,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四个月。 黄嘉荣,39岁,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前团队主管,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时称,被告利用职位主动索贿,犯罪行为性质严重,虽然最终沒有成功收取贿款,社会绝不容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粮油杂货供应商时任高级营业代表,控告他讹称多个客户曾订购货品,诱使供应商九个月内发放总值逾1,200万元的货品,其后转售图利。被告今日(7月17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7个月。 麦家荣,46岁,大昌贸易行有限公司(大昌行)前高级营业代表,早前承认32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暂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时指被告违反诚信,利用僱主对其高度信赖,精心计划并有预谋地虚构逾400宗订单及伪造客户公司印章犯案,导致
廉政公署今日(7月15日)落案起诉一名钮扣生产商高层,控告他涉嫌收贿逾60万元,向供应商发出纸箱订单并夸大其金额,涉款逾100万元。涉案供应商一名董事早前被控行贿,并向法院表明会认罪。 于义仁,59岁,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 (Tiger Button)董事总经理,被控五项罪名,即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星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职员,控告他向一名经纪公司董事索贿,为对方客户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涉及保费逾2,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嘉荣,39岁,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前团队主管,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押后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22年1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个商厦承建商的两名管工及三名建筑工人,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五名被告今日(7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欺诈罪名。 邓宇程,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44岁;陈天翰,实力工程前管工,43岁;以及三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及麦志健,年龄介乎35至56岁,承认共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王证瑜将案件押后至9月1日求情及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设计顾问公司职员,今日(7月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 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前市场推广主任,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裁判官陈志辉将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 案情透露,亚洲